湖北美术学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及监理一体化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4-26 点击数:

依据鄂采计[2019]-33699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美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及监理一体化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HBT-16180122-194250-1

二、项目名称:湖北美术学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及监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湖北美术学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及监理一体化服务。遴选两家单位共同承接学校单项500万元以内的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同时承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包括对单项工程在2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项目设计施工图、造价报告进行审核等服务。服务期限:1年;预算金额:两家单位合计69.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房屋建筑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资格,拟投入项目的总监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6、与采购人已签订工程类项目合同,且合同正在履行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遴选。

五、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事项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5月6日,每天8:30-12:00;14:00-17:00时(以合格的报名资料送达邮箱时间为准)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络获取,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发送邮件至117221392@qq.com,磋商文件、澄清通知(如有)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0年5月11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开标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7号会议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美术学院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栗庙路6号

联 系 人:汪老师

电 话:027-81318329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 系 人:程振华、肖飞、宋浠、武天仪、李海燕

电 话: 027-87819169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项目质疑部门:技术部

联系人:邓先科

联系电话:027-87816246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行号:881098

账号:12790 54338 10603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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