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A8建筑技术与信息模型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6-29 点击数: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美术学院的委托,对湖北美术学院A8建筑技术与信息模型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FHTC2020-1015

(二)项目名称:湖北美术学院A8建筑技术与信息模型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

(三)控制价为:22.997569万元(含暂列金1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工程量清单。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湖北美术学院A8建筑技术与信息模型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4) 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5) 数量: 详见清单

(6) 服务期:40日历天。

(7) 简要技术要求:本次改造施工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主要内容有活动地板、天棚及墙面油漆、玻璃隔断、新装门及门锁、配线插座开关等。室外工程为生态木地板、钢平台及刚性层地面的施工。

(8)控制价为:22.997569万元(含暂列金1万元)

(9) 质保期:2年。

(10)施工地点: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拦标价

1

湖北美术学院A8建筑技术

与信息模型实验室环境改造

项目

主要为实验室内部环境改造的施工,

包括装饰工程及电气工程。

同时有部分室外地面改造工程施工

22.997569万元

(含暂列金1万元)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控制价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代理机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

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⑹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的内容提供。其中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出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需提供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需提供公告发布时间前 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二)项目特定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注册于该公司,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6-29 至2020-7- 3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6: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3室(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为项目经理)。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6室(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

(二)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 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6会议室

(二)时间:2020年7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六、 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共5工作日。

七、 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美术学院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联 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7-8131707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

联 系人:董慧琴

电话:027-84878700

八、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67818722

九、 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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